浙大国际医学院黄荷凤院士联手北医三院乔杰院士在《柳叶刀》发表最新临床研究成果

编辑: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4-02-08     浏览次数:10

20242月,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院长黄荷凤院士联合北医三院乔杰院士及相关研究团队在LANCET(柳叶刀)期刊发表了题为《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 versus conventional in-vitro fertilisation for couples with infertility with nonsevere male factor: a multicentre, open-label,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的文章,发布了最新的临床研究结果:在接受试管婴儿治疗的人群中,若男性因素不严重的不育夫妇,进行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受精与常规体外受精(IVF)相比并不能提高子代活产率

 

研究背景


1978年第一个体外受精婴儿(试管婴儿)诞生以来,全球已有超过1200万名试管婴儿出生。

 

什么是ICSI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简称ICSI,是目前主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之一,这项技术是通过显微操作系统将单个精子注射入卵子的胞浆中,实现受精。1992年首次应用ICSI技术是为了解决严重男性因素(如严重少弱畸精子症)不育症的生育问题。

 

然而,在过去的30年里ICSI的使用范围有所增加,全球有将近三分之二的试管婴儿周期采用ICSI的受精方式,其中欧洲和北美占70%,一些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占近100%。但接受ICSI治疗的人群中,只有30%-50%的人群是由于完全或部分男性因素导致的不孕不育,其中严重的男性因素仅占30%

 

目前使用ICSI的比例远远高于不育夫妇中严重男性因素的比例,使用范围已经扩展到非男性因素不孕患者。

 

有研究报道与常规的体外受精相比,对于精子浓度和活力正常的不孕症夫妇,ICSI不能提高着床率或活产率。而且,不同于IVF技术中自然的精卵结合,ICSI技术具有有创性,并且可以跨越一切自然障碍,ICSI技术出生子代的安全性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及研究者更多地关注。


LANCET科研解读


北医三院乔杰院士和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黄荷凤院士发起了由全国10个生殖医学中心参与的多中心、非盲、随机对照试验,目的是比较ICSI与常规体外受精(IVF)在无严重男性因素的不育夫妇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纳入标准无不良受精史的非严重男性因素不育夫妇被随机分配(1:1)接受ICSI或传统体外受精。主要结局是首次胚胎移植后的活产。本研究对意向治疗人群进行了初步分析,对分类结果使用对数二项回归模型,对连续结果使用线性回归模型,并对中心进行了调整。该试验已在Clinicaltrials.gov注册,编号NCT03298633


研究发现

201844日至20211115日,共筛查3879对夫妇,其中随机分配2387(61.5%)对夫妇(1184[49.6%]ICSI组,1203[50.4%]为常规IVF)。在排除不符合条件、随机两次或撤回同意的夫妇后,ICSI组的1154(97.5%)和常规IVF组的1175(97.7%)被纳入主要分析。ICSI390(33.8%)夫妇首次胚胎移植后活产,常规IVF430(36.6%)夫妇首次胚胎移植后活产(校正风险比[RR] 0.92 [95% CI 0.83 - 3.03];p = 0·16)ICSI组报告2(0.2%)新生儿死亡,常规IVF组报告1(0.1%)新生儿死亡。


研究的意义是什么?

在男性因素不严重的不育夫妇中,ICSI与常规体外受精相比并不能提高活产率。鉴于ICSI是一种侵入性手术,与额外的费用和潜在的后代健康风险增加有关,故不建议在该人群中常规使用。

 

此外,目前有研究结果提示ICSI可能增加子代器官系统结构异常(如膈疝、泌尿生殖系统先天性畸形、法洛四联症等)及表观遗传修饰异常发生率,增加子代轻度发育延迟和肥胖发生风险,但尚无证据支持ICSI技术会增加子代染色体异常和肿瘤的发病率。

 

ICSI技术作为一项新技术,应用至今仅32年,ICSI子代生育能力、远期生长发育问题、中老年肿瘤以及慢性病等长期不良结局发生率目前还无法明确,其长期安全性问题亟需大样本多中心队列研究进一步深入探讨。综合考虑ICSI技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该项技术没有充分指征应用于非男性因素相关的不孕不育患者。

 

论文链接:

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3)02416-9/fulltext


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编辑:张嘉惠

初审:陈星

终审:应颂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