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计划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报销的通知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发布时间:2025-12-29浏览次数:40

 各有关单位、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咨询、讲学、翻译、展览、技术服务、代办服务等。

代开劳务报酬发票通常有以下特征:标有“税务代开”或“代开”字样;注明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数电票备注栏注明“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报酬发票示例1

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报酬发票示例2

  学校收到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并支付相关费用时,有义务对劳务提供方(发票代开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预约报销时,请确保劳务费预算充足,并选择酬金申报业务模块,录入代开人姓名、身份证件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后发放,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个人所得税。预约报销时,计税方法如下:

1.预扣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减除费用

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

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

2.预扣应纳税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举例1:收到周某代开设计服务发票2400元,预扣税额为(2400-800*20%-0=320元。

举例2:收到陈某代开绘图服务费发票40000元,预扣税额为(40000-40000*20%*30%-2000=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