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际医学院体育中心使用规章制度

编辑:支撑保障部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135

体育中心是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健身和学校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更好的环境,维护综合馆秩序,保护学校体育馆设施,特制定以下规定:

1.  所有入馆者均须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非本校师生员工进馆者均须到接待处登记有效证件。

2.  严禁携带宠物入场,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在馆内打架斗殴、追打嬉闹等与体育运动、锻炼无关的活动。

3.  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吸烟者请到吸烟室),不得将玻璃制品、化学试剂、油脂物体、危险品带入或放置场内,保证场地消防安全。

4.  入馆者应注意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残杂物品,严禁将胶姆糖渣吐在场地上,保证场地清洁卫生。

5.  入馆者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进入运动区域人员须穿软底无钉运动鞋或各项目规定运动鞋,严禁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6.  入馆者请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使用器械时,请仔细检查器械、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工作人员。

7.  入馆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入场内。如有遗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8.  使用器材、设备须按规定办理租借手续,合理使用器材设施,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不得携带馆外场地使用。

9.  使用者自觉维护场内整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搬移已布置定位的体育设施,确需搬移的使用后自觉还原,对有意损坏公物者将究其赔偿责任。

10.  教学、训练、竞赛期间无关人员请勿入内,以保证正常的教学、训练、竞赛秩序。

11.  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或推迟开、闭馆时间,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

12.  雨雪天入馆者,所有雨具须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馆内。

13.  任何单位、公司、个人、校内、校外需租借使用本场地,请上浙大国际医学院微后勤公众号办理预约申请及租借手续(校内申请单位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校外企事业单位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外来人员参观等其它事宜请与体育中心联系。